海关总署发布声明,解释第15号公告:不是打劫大家的奶粉钱。

昨天,海关总署发布《关于对海关第15号公告等政策的说明》,对26日发出的2012年第15号公告即:《海关总署关于修订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〉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〉的公告》进行了解释澄清。

具体内容请见论坛的两个贴子:海关总署发布《关于对海关第15号公告等政策的说明》海关总署称进境200元奶粉须缴税系误读z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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